去年我市农民工退保人数总计24025人,而且退保人数有上升趋势(见本报11月25日B1版)。事实上,农民工纷纷退保,并非惠州的特有现象,据《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报道,江苏、浙江、福建及广东其它各市,也有农民工退保现象,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甚至高达95%以上。
农民工退保使其只参保,不受惠,不仅直接损害了自身享受社会保障的对等权益,还影响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当然不是件好事。
媒体分析了农民工退保潮成因主要有六:一是制度门槛高,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频繁流动的农民工多数难达规定年限;二是城乡之间社保难以实现有效对接;三是现行制度使社保无法转移;四是农民工心存疑虑,对政策不了解;五是受经济状况限制,交养老保险成了不小的负担;六是退保已成为外来工的一笔收入。
说一千道一万,我觉得归根结底,导致农民工争相退保真正原因是两个:一是制度设计有缺陷,二是农民工过于贫穷。前者是直接缘由,后者才是根本性症结。
制度是人制定的,实践证明不合理,改了便是。中国人民大学社保专家杨立雄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保体系,农民工流动到其他城市或回乡之后可以将保险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或新工作地,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从理论上说,这真是好办法。可穷根不挖,再好的制度也是白搭。农民工再怎么文化不高、知识不多,社保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其后顾之忧的道理还是懂的,想出退保下策,除了制度性因素,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太贫穷。
如果农民工拿不出钱来,建立统一的农村社保体系的好办法恐怕仍然只能是纸上谈兵。现在不少企业,人文关怀缺失,农民工打工成本提高了,可其工资多年不涨。更有一些企业,无端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加剧了其贫穷的程度。
治理农民工的贫穷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艰巨的社会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恰恰可能是一切制度顺利推进的基础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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