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经济”。最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柳锦州同志对发展海洋经济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的八字方针和“多元发展、高效持续、科技兴海、保护开发并重”的四项原则,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保护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的高度重视。“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市海洋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认为“十一五”期间必须坚持“三个结合”,促进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加大宣传力度与加大督查力度相结合,为发展海洋经济营造良好氛围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海洋经济,渔业水产、临海工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城市建设和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方兴未艾,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中的新亮点和新的增长点。但是,不必讳言,目前我们的海洋意识还比较淡薄,对蓝色国土和海洋经济重要性的认识仍然比较粗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海洋这块蓝色国土,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充满活力与潜力的海洋经济。今后,我们要更加大张旗鼓地宣传海洋知识,强化人们的海洋意识,促使更多的人们认识海洋,珍惜海洋,保护海洋,更好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海洋法规普及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决制止在海洋资源开发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海域使用有序、有度、有偿,为发展海洋经济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制秩序。
坚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与加大资源开发力度相结合,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环境与资源保障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展海洋经济的总体部署,我们要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海洋产业规划、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规划和海洋环保规划等各项专业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有效、有力的管理机制。当前,要特别重视海域环境保护工作,把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战略决策及措施延伸到广阔的蓝色国土上,严格按照海洋法规办事,切实做好项目建设对环境生态影响的评价工作和海面保洁,使我市海区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一类水平,海洋环境总体质量处于良好状态,推动临海工业和滨海旅游业,确保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渔民转产、安居工程,解决好广大渔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渔村。要继续积极建造人工鱼礁,大力开展人工增殖放流,进一步改善海洋资源环境,增加海洋生物自然资源;加大“科技兴海、科技兴渔”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增加海洋水产科研经费投入,促进海洋渔业扩量提质,发展新型海洋渔业,促进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努力吸引国内外资金,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大力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惠东海龟自然保护区和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建设,为发展海洋经济提供资源保障。
坚持加大海洋执法力度与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相结合,为发展海洋经济保驾护航
海洋执法涉及面广、难度大,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综合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尽快建立健全一个机制、一支队伍:建立市、县(区)海洋经济发展协作机制,加强对海洋管理与开发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支海上联合执法队伍,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同时,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海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作为海洋综合管理部门,我们要认真抓班子,带队伍,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观念,热情主动地为各涉海部门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随着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不断升温,海洋开发成为沿海经济发展的一个热点,违规用海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海洋执法实践中敢于碰硬,采取加强巡航检查、不定期突击检查、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发动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和措施,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各种破坏海洋资源和妨碍海上交通安全的行为,为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海洋经济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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