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广《规则》的过程中,要以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坚持和发扬基层民主、改进和加强党的领导为出发点,切实把落脚点放在构筑农村和谐社会上。
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建立构筑农村和谐社会长效机制
当前,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集中表现在就业、征地拆迁、生活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惠城区在《规则》的推广和实践中,坚持“以民为本”的决策理念,把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作为制定规则、推行自治的出发点。实践证明,《规则》善于从政策取向上找准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结合点,既正确反映并妥善处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又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从制度上有效地理顺了基层矛盾与当前突出的问题,顺应了农村社会的深刻变化,为构筑农村和谐社会打造了长效的运行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坚持和发扬基层民主,探索构筑农村和谐社会重要途径
加强执政能力的本质要求就是要坚持和发扬民主。《规则》是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它把村务决策建立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之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村民自治,规范民主管理和村务决策。《规则》突出强调用民主的方法解决农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引导群众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现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从而把党的方针政策和依法自治的要求通过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转化为群众的自愿行为和集体意志。
改进和加强党的领导,提供构筑农村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农村党支部是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构筑农村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的关键所在。保持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尤其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为此,在新形势下必须着力改进和加强党在农村的领导,切实转变执政方式,更新执政理念,顺应民主政治的需求,解决好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问题。通过制定和推广《规则》这一做法,把改进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农村的实际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和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与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使党支部在村务决策中体现主导作用,通过议事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把决策的过程作为群众表达意见和统一思想的过程,从而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智慧和力量,切实扩大了党在农村工作的群众基础,为构筑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作者单位:惠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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