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
某些单位每年设施被盗损失逾千万元,安保工作却只有两三个员工
对盗窃、破坏电力、通讯设施案件高发分析,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利益驱使让部分不法之徒铤而走险;二是收购渠道畅通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相关单位、企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措施不力。
此类案件处于多发、高发态势,但记者从电信、电力部门得来的统计数据与公安机关的接报案数却相去甚远。就案件本身而言,破案数不多,案件未能及时侦破,犯罪嫌疑人未能及时抓获归案,这是案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目前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警力不足、经费装备紧缺以及其他各类案件多发也是客观事实。
此外,一些单位、企业内部的治安保卫机构不健全、治安工作措施不力、治安防控设施欠缺等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据了解,我市某单位此类案件年发案不少,年直接损失约几百万元,但至今仍没组建专职治安保卫队伍。有的企业每年都是涉电案件的受损大户,每年的涉电案件损失逾千万元,但企业只安排两三个人搞安保工作,既无专项经费,又无交通工具,安保工作形同虚设。
警方表示,防范与打击涉电犯罪其实是一项社会治安系统工程,不仅要公安机关组织专项行动,投入精力、警力、财力予以侦查办案;还要引起各单位部门、工厂企业真正重视,齐抓共管,建立科学有效的打防控管长效机制,才能确保电力通讯“经济大动脉”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畅通。
各方声音
企业组建巡防队担心遭遇执法尴尬
惠州供电局人力资源部郑芳方、柯明进:我们考虑过组建专门的保卫、巡逻队伍,但由于经费和人力有限,这支专业的保护、巡防队伍一直没组建起来。此外,我们也担心如果组建类似的巡防队,可能会遭遇执法权的尴尬。所以,我们只能加强对电力设备的日常巡检力度,通过奖励、检举、揭发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等措施预防案件发生。同时,我们也希望公安机关加强对这些案件的打击力度,震慑破坏电力设施的不法分子。
企业内部更应主动加强防范
惠州电信公司安全保卫部主任冯建辉:我认为破坏电力、通讯设施案件一直处在高发频率,与公安部门没有太直接的联系。案件频发是综合因素引起的,我们不能将责任全部推给公安机关。作为企业,为了更好地维护好客户利益,我们更应该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就好像修房子一样,只有我们自己把门窗修牢固了、把围墙围牢了,才能有效防止盗贼。作为企业,我们更应该主动一点,组织队伍去加强防范和监管。我们公司有一支100多人组成的护线队,他们按班分时执勤巡逻,配合公安机关抓了不少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分子。
警力不足是一个老大难问题
惠城区桥西派出所副所长陈炳华:我们辖区内也时常发生破坏电力通讯设施案件。对这些为非作歹的“电耗子”,我们肯定不会手软。但基层派出所也有自己的难处,我们辖区常住人口加流动人口共10万人左右,但所里只有22位民警,负责刑侦工作的只有3人。警力不足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另外办案经费、车辆装备等紧缺,被盗单位不主动报警、取证困难等也是客观现实。所以,尽管打击破坏电力通讯设施案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更希望企业内部能做好防范保护措施,以减轻公安机关的压力。
联合公安、工商部门打击销赃窝点
惠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林春涛:惠城区大部分有合法证照的废品回收企业或站点是我们行业协会的会员。但不能否认,我市少数非法经营的废品店确实成了收购电缆电线等电力通讯设施的销赃窝点和渠道。对这种行为,我们一直坚持联合公安、工商部门予以严厉打击。如上个月,我们联合惠城区公安分局发起行动,共查处40多家无牌无证废品店。为提高和加强废品回收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我们近期还准备建立一个网络体系,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
本报记者邹壮新 李家声 通讯员谭迎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