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海燕 通讯员夏文清 林炎辉)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车交通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11月15日、16日连续两天,惠城区教育局联合惠州市交通警察江北大队、惠州市交通警察江南大队、惠城区安监局、惠城区公安分局、惠城区交通直属分局,组成两个校(园)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小组,对惠城区19所民办学校的校(园)车安全管理进行专项整治。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违规校车共扣车18辆,其中吉山学校4辆、英华学校2辆、凌田学校2辆、康达学校3辆、东江小学3辆、茂峰学校3辆、龙湖学校1辆;扣驾驶证的校车6辆,其中英华学校5辆、龙湖学校1辆。通报批评了校车严重超载的陈江英华学校、凌田学校、吉山学校、康达学校、东江小学、茂峰学校、龙珠学校、龙湖学校、旺升学校、美的幼儿园;车辆保险过期的康达学校;持假驾驶证驾驶校车的吉山学校;司机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康达学校;没有与司机签订责任书的美的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