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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催情药就是怂恿人去犯罪
发表时间:2005-11-16 10:49:43 来源:
肖建国
催情药在成人用品商店里公开销售,我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是怂恿别人去犯罪。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催情药外包装盒上写得清清楚楚:“本品无色无味,女士专用,强力催情,5分钟见效”。这是多么“刺激”的广告语啊!
这种药如果用在夫妻之间,意在追求“性福”,还无可厚非。但如果用在妻子以外的女人身上,问题就变得复杂多了。对于居心不良的人来说,你只要敢卖,我就敢买,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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