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照冰)近日,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市区的燃气价格上调,部分市民质疑市城市燃气公司抄表时预估的当月用气量是否合理,怀疑市城市燃气公司故意估低10月份用气量,利用11月份涨价后的差价和抄表时的用气量差额多收费。而市城市燃气公司则表示,预估用户当月用气量一般都会和用户协商并经过用户的同意。
市区管道燃气每立方米涨价2元,自11月1日抄表起执行。市城市燃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他们是两个月上门读抄一次表。抄表时是根据上个月抄表燃气用量来估计用户当月用气方数,一般原则是与上月抄表方数持平。城市管道燃气价格不变时,预计用气方数与实际用气方数产生的偏差对用户并不会产生影响。此次城市管道燃气价格上调,市民难免会担心因估计用气方数产生的误差所带来的影响。他们在此次抄表时已考虑到这点,估计用户当月用气量都会和用户协商并经过用户的同意,所以市民们不需要怀疑和担心。10月份所估的用气量仍按每立方米10.5元进行计费,而11月份所用气量则按每立方米12.5元进行计费。工作上的不足之处,他们会继续改进,希望能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市民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拨打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269199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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