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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现象令人心惊
 
发表时间:2004-10-14 11:28:58  来源: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一些司机酒后驾车的问题也频现。记者近日对酒后驾车现象进行了专题调查。
    非职业司机人数上升,私家车增多带出新问题
    据了解,2000年我市的机动车辆只有30.5万辆,驾驶员的数量也只有29.87万人,但到了2004年6月底,机动车辆已增至50.325万辆,驾驶员增至46.5万人,分别增长61%和64%。从驾驶员的情况看,过去大多数是职业司机,所开的多是工作用车。而近几年来,许多市民已拥有了私家车,非职业司机的人数在不断上升,其中摩托车驾驶员更是占了大部分。如今社会活动多了,应酬活动也多了,加上越来越多家庭到饭店、酒楼吃饭,酒足饭饱后司机开车上路的现象增多,交通事故往往就在这种情况下发生。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市交警支队在今年7月份的道路交通违法情况统计中发现,涉及酒后驾车的竟有868人次。其中受警告的57人次;被罚款的47人次;暂扣车辆达110辆。
    今年8月4日零时,在广汕公路马安路段发生了一宗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青年孙某从8月3日的晚上9点多开始与同伴吃夜宵,喝了酒,至11点多吃完后自己驾摩托车回家。他因酒醉无法辨认方向,结果途中连人带车摔下公路路基下3米多深的水沟里,自己当场死亡。孙某酒后驾车出事,要是还搭有别人,或撞了别人,则危害更大。今年7月13日,许某和几个朋友从晚上开始吃宵夜、喝酒至该日凌晨三四点钟。早上6点左右,许某酒醉未醒,又开着摩托车送一个朋友去车站上火车,途经市区东平车站附近,因喝了酒又是逆向行驶,结果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毁,1死3重伤的惨剧。由于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尽管事前买了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不予赔偿,尽管死伤者和他们的家庭损失巨大,经济损失也难以得到补偿。
    交通安全教育仍是根本问题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说,随着车辆和驾驶员数量的增多,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也一直在加强。近年来,交警、交通部门每年都组织公交车、出租车等行业的职业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效果。我市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的责任感增强了,酒后驾车现象非常少。但在对非职业司机的教育就存在一定的难度,那就是非职业司机具有较分散、驾驶车辆上路的时间、行为不定等特点。对他们的教育方法一般只能以发放各种宣传品和平时的监管手段相结合,更多的时候只能靠他们的自我约束。由此可见,对私家车驾驶员或青少年、无固定职业人员、外来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思考采用更适应的方式加强引导。
    营造不酒后开车的氛围
    在我市最近开展的“整治交通百日大行动”中,酒后驾车被列为交通安全整治的重点。但是,借助酒精检测仪器和开展整治百日行动是远远不够的,提高驾驶员自我约束的意识仍是关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成为驾驶员的自觉行动。其家庭成员有监督、忠告、制止驾驶员酒后驾车的责任。
    营造一个文明理智的饮食环境,将有利防止社会上酒后驾车行为。饭桌上不应该劝酒斗酒,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更应拒绝饮酒。要采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让驾驶员时刻记住各种酒后开车的悲惨教训。目前在外地的一些城市,酒店、酒吧、饭馆等地方的门口处显著位置上就设有“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酒后驾车”的忠告。还有一些地方的饮食经营场所的门口,有保安人员对出门的顾客进行善意提醒,这都起到一定的教育效果。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本报记者任晶晶 叶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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