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日报》报道,一些餐馆、酒店“赖”发票又出新招,或是用一些小礼品“贿赂”消费者不开发票,或是用“短斤缺两”的小额发票来“忽悠”消费者;有的甚至玩起心理战,故意拖延时间,以收据暂代发票,看准消费者不愿麻烦的心理,让他们主动放弃索取发票。
这些餐馆、酒店如此挖空心思偷逃税款,皆为一个“利”字,当然为人所不耻。不过,他们能经常得逞,也给税务部门提了个醒,那就是要采取新的措施防范这种偷逃税款行为,比如要求餐馆、酒店在收银台或店内显眼位置张贴、悬挂提示牌,提醒消费者结账时索要发票。同时写上举报电话,让消费者在餐馆、酒店“赖”发票时,可以马上拨打举报电话,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税法的尊严。税务部门也可借鉴新闻媒体等单位的做法,鼓励群众报料,对举报行为进行奖励,让消费者积极举报。
(惠州学院金山湖校区 庄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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