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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广州人就将白云山作为“羊城之肺”进行保护。他们认为,要想呼吸到新鲜空气,必须保护白云山森林植被和自然环境。尤其是通过近几年的大力整治和严格保护,白云山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树木郁郁葱葱,没有裸露的山体。此外,白云山常见的蝴蝶种类也增加到168种,白云山管理局与广州市科普作家协会还在今年5月下旬联合开展“蝴蝶园科普周系列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参加。由此可见,广州市对白云山的严格保护,可谓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俱佳。
然而,我们惠州人对于“鹅城之肺”———螺山的保护则没有广州人那么严格了,上周就发生了龙丰中学施工队乱砍乱伐螺山风景区林木的事件(见11月30日《惠州日报》)。这让我们意识到,惠州人对“城市之肺”的保护意识与广州人相差较远,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惠州城市建设与土地供应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所以规划部门对各类用地的审批一直十分严格,这不仅可以使城市规划、建设上档次、上水平,同时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人居城市的需要。据龙丰中学负责人介绍,该校那块建设用地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但即使这样,砍伐螺山上的树木也必须向园林管理部门申请,报批之后才能砍伐,否则就属于乱砍乱伐,是要受到处罚的。乱砍乱伐、破坏风景区的行为如何担责,《森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相信园林管理部门一定会严格执法。
龙丰中学施工队乱砍乱伐事件只是一个个案,但这个个案却留给我们诸多思考:相关部门如何对风景区周边一些单位的建设进行有效监管,使风景区免受破坏?土地管理、建设规划、园林管理部门如何共同建立、健全保护协调机制,落实各自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如何切实树立大局观念,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广州市的做法应该给我们很多启示和借鉴,如该市从立法建制、组织机构到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层面对白云山进行严格保护。《白云山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风景区内砍伐林木、开垦土地、攀折树木、携带火种,就是进山取水、摘花也在禁止之列。此外,还对白云山周边的建筑进行限高,建筑物要与风景区整体景观协调。虽然我市在风景区管理方面出台了一些规定,但在严格管理、部门协调等方面确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只有这样,“鹅城之肺”才能得到严格保护,才能像广州白云山一样最大限度发挥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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