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是我们党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进一步深化认识,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新的防范工作思路,完善惩预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用注重预防的思路来治理腐败
《实施纲要》突出了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精神,但是,加大预防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严厉惩治,严厉惩治本身又有利于有效预防。在工作中,要加大力度做好注重预防这篇大文章。坚决查办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党纪政纪法纪等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监督,有效纠正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用发展民主的思路来治理腐败
坚持用发展民主来治理腐败,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的一条重要经验。在工作中,我们要很好地把握和运用。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保证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特别要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市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努力实现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当前要抓好党务公开试点工作,推行“阳光党务”,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党风建设,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用改革发展的思路来治理腐败
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包括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关键,改革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治理腐败的根本途径。我市近几年进行的清理党政机关物业和统发工资补贴,不仅解决了苦乐不均的问题,而且堵塞了容易产生腐败的漏洞。我市在全省率先在市级直属单位推行公务用车改革,纠正了公车私用、公车滥用、公车开支挤占办公经费等不正之风,达到了“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廉政、有利于稳定”的目标。实践证明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可以有力地预防和治理腐败。当前要积极推进各个方面的改革,加大治本抓源头工作力度。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深化政务、厂务、村务3个公开,努力减少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用行业自律的思路来治理腐败
各类行业性学会、协会、研究会是各行业的群团组织。发挥他们在治理腐败中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研究的新课题。省委、省纪委领导对此有明确指示,要先行试点,在2007年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首先,要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的思路,在加快立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行业的行业协会。其次,要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管理。对起不到作用的依法取缔,对依附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迅速脱钩,对虽有合法条件但又未进行依法登记的要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再次,要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注意加强诚信建设,运用经济处罚、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治理行业腐败现象。 (作者单位: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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