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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广告用字要规范
 
发表时间:2005-03-10 09:18:50  来源:惠州日报
 
    漫步榕城街头,看到很多五彩缤纷的招牌广告,一些精美的招牌广告让我津津有味欣赏,但某些商店的招牌或广告上使用了不规范的文字,我看后如同在品尝美味佳肴时嚼到几粒沙粒一样令人不舒服。
 
    街头上的招牌和广告上常见的不规范字有好几种:一是滥用方言或音译字词代替规范文字,如某酒楼门前的广告牌将“咸鸡腿饭”、“咸鹅腿饭”分别写成“咸鸡比饭”、“咸鹅比饭”。某剧院门口的电影广告词:“今晚放映劲片《×××》,真正坚(注:好精彩)!扑飞(注:买票)请早。”二是使用繁体字,如“××酒楼”写成”××酒?”、“××电脑软件行”写成“×× 電腦軟件行”等等。三是使用了错别字,如某摩托车修理店把“补胎”写成“补汰”、把“修摩托”写“修么托”;某商铺把“家鸡蛋”写成“家鸡旦”,把“豆芽 ”写成“豆牙”等等。四是在中文广告中夹杂英文,如某沐足城门口写着“进来泡一泡,包你happy(注:快乐)”。
 
    商家的招牌和广告,是一个城市的“眼睛”和“窗口”,也是城市市容市貌的组成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市民文化素质。规范地使用好祖国文字,不仅是大家对你表达的内容一目了然,而且是对祖国文化的尊重。特别是我市与国外交流日益频繁,作为交流的载体,如果用乱了,用混了,叫外国人不知所云,又岂能达到沟通?所以商家在做招牌或广告时,除了要美观、大方外,还应做到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希望用方言、用繁体字、用中文夹杂英文的广告招牌还是改正为好。  车安城
 
管一管这样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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