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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家贼”作案
 
发表时间:2007-03-02 09:49:19  来源:
 
     案情回放 钟某(女)和赖某(女)均在市区某酒店做服务员,为了上下班方便,两人在河南岸某小区内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案发当晚,钟某下班回到住房内,发现其房间抽屉里的几千元现金被盗。经民警现场勘查,事主钟某的门锁及抽屉锁均无被撬痕迹,且无大翻动情况。后经进一步调查,警方查出是同住的赖某盗取了钟某的现金。

    【案例简析】 此类案件一般发生在事主居住地内部,案发现场多在工厂宿舍、出租屋甚至家庭住所,作案人一般为熟知事主钱物存放地的熟人。

    【110提醒】 在与他人合租房屋时,应先了解清楚对方身份及品行等基本情况,最好不要与不熟识的人合租房屋,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记者邹壮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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