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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交强险标志要补办
 
发表时间:2007-03-02 09:46:37  来源:惠州日报
 
    编辑同志:
    我于两个月前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最近,不小心丢了交强险标志。近日我看报纸报道说,如果不贴交强险标志,被交警查到会罚款。我该怎么办?
    读者:华先生

    就华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丢失交强险标志和保险单的车主,要马上到承保单位申请补办。按照保监会《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60号)的要求,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标志。
    从3月2日起,交警部门正式检查车辆张贴交强险标志情况,对没有张贴交强险标志的车主,会依法进行查处。没有办理交强险的车主,要赶紧办理。 

    本报记者温 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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