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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勤服务藏玄机 如厕1次小费10元
 
发表时间:2006-10-25 10:34:42  来源:
 
市民投诉

    夜总会洗手间服务员索要小费

    日前,市民利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工作室称,他在市区某夜总会上厕所的时候,被厕所的一名男服务员索要小费。

    利先生说,日前他和几个朋友到市区龙丰一间夜总会消遣。晚上10时30分,他来到夜总会的洗手间,正当他在方便时,突然感到脖子上一股热气,原来是一名年约40岁穿白色工作服的男子拿着一块热毛巾在帮他按摩。“当时这男子的动作给我吓了一跳,随后我挥手说我不需要毛巾。”利先生回忆道。随后这名男子又要给利先生的肩膀部位按摩,但都被利先生拒绝了。

    就在利先生洗完手准备离开时,这名男子拦住利先生的去路,并拿出一个放有几张10元、20元的托盘暗示利先生要给小费10元。利先生随后与这名男子理论,并最终没付小费离开了洗手间。利先生说,其实他也明白给小费在国外是很正常的,但是这样强行要他接受服务来换取小费的行为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记者暗访

    不给小费就给你冷脸看

    记者近日就小费的收取情况走访了市内部分娱乐场所。

    在市区麦地一间夜总会的洗手间,记者看到一名身穿工作服的服务员正在为进出洗手间的客人服务。在洗手间的洗手盆旁放着一个托盘,盘内放着若干钞票,不少客人在洗完手后都会在洗手盆旁的托盘里上放上一些钞票。记者发现,这名工作人员通常会将一些小面额的钞票放进袋中,剩下一些10元、20元的钞票放在托盘里。

    在龙丰一间娱乐场所,记者也看到了同样情况。记者在第一次进入洗手间时,服务员非常热情,对记者又是敷热毛巾又是按摩,记者洗完手后还给记者递上一张纸巾,但记者离开时没往托盘中放入小费。时隔半小时记者再次进入洗手间时,这名服务员见到记者则没有了之前的热情,而是180度大转弯,换了副冷面孔对待记者。不但不给按摩,当洗完手索要纸巾时,他才勉强给了一张。

市民看法

    给小费有人说合理,有人说是为了摆派头

    众所周知,在国外给小费已是一种消费习惯,而且给小费也是一种艺术,给多了不行,给少了令人难堪。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对于是否应该给小费持有不同的看法。

    市民黄文全说,现在许多娱乐场所收取小费已经不是一件罕见的事情,其实给小费也无可厚非,毕竟你接受了服务,就必须付出报酬,这是一件非常合理的事情。

    市民谭先生说,对于我们这些工薪阶层来说,有时给小费确实不是出自本意,但是别人都给了,自己没给总觉得很没面子,不得已会给一点。

    但也有不少市民持相反的观点。市民陈豪说,不少人给小费时都是为了图个潇洒,或在朋友面前摆派头,其实上一次洗手间没必要给小费,这样反而会产生盲目的攀比之风。韩小姐也说,到娱乐场所消费,账单上的费用已包括了你在该娱乐场所使用的所有设备,没有必要付小费。
 
 

相关部门

    不可强行索取小费

    带着是否应该给小费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万理通律师事务所陈胜文律师和相关部门。陈律师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规定消费者必须给小费;小费是消费者对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满意的一种肯定方式;经营者不得以各种理由强行要求消费者给予小费。

    惠城区消费者委员会肖秘书长表示,娱乐场所内的洗手间是配套设施,不能够强行索取小费。市物价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任何规定要求消费者必须给小费,给小费属于个人行为,必须以自愿为前提,如果消费者不想给小费,也可以拒绝经营者提供的服务。
 
    本报记者曾兴华 实习生甘劼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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