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务部、发改委等5个部门近日联合颁布《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5日开始实施,商家今后乱喊“清仓大减价”将受到处罚。
记者走访:目前我市一些商家的促销活动五花八门极不规范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走访了市区几个大商场和一些零售聚集地,发现几乎所有的商家都在搞促销活动。促销方法五花八门,有购物积分,有直接打折,也有捆绑销售,促销活动极不规范。
在市区商业步行街某专卖店,在一堆杂乱的衬衣上方有一广告牌,上面写着“季末清仓,29元/2件”,可待记者拿起一件衣服时,店员却告诉记者每件衣服卖29元。记者发现,其中有些衣服没标签标注商品情况,有些找不到原价标识,店员解释“可能脱落了”。
另一商场在门口悬挂“清仓大减价,全场货品低至6折”广告牌,广告牌右下角却用小字体写着“特价除外”。原来该商场大多数产品仍是“特价”,不打折。
记者走访市区河南岸、麦地、龙丰等各大商场和商业步行街等多家商场、专卖店看到,以“季末清仓大减价”等不规范的促销活动最为普遍。
本报记者王开尧
《办法》: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日前,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管理总局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办法》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内容要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宣称全场促销;对某些特价限期销售物品,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充足供应;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开 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