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冷 敏 通讯员骆丁伟 钟彩梅)卖消毒产品却宣传其疗效!日前,市卫生监督所查处了两家药品经销商的违规经营行为,并提醒市民:把消毒产品当药使用有害健康。
11月28日,该所接到群众书面投诉,称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生产的“前列康软膏、鼻通灵、苗灵鼻爽”等均为消毒产品,却违规宣传治疗功效,并在我市各药店当药品销售。接报后,市卫生监督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市区各药店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市区××药行销售的鼻通灵(批准文号为“青卫消备字〔2003〕第005号”)标签上标明:“适用于各类急、慢性鼻炎、鼻塞、头疼等”字样;××有限公司销售的强根前列康软膏(批准文号为“青卫消备字〔2003〕第002号”)标签上标明:“适用于急慢性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性功能减退等”;另有苗灵鼻爽(批准文号为“黔卫消备字〔2003〕第070号”)标签上标明:“适用于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等”。卫生部1987年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第二款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可见这些消毒产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该所当即收缴了违规宣传药品功效的这3种消毒产品,并对这两家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单位做出了责令整改和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所有关人员指出,“消备字”产品为消毒产品,是一种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化学制剂,不能与一般的药品等同,若长期使用会对患者造成伤害。他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要学会辨认区分,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而消毒产品的批准文号为“消备字××”。切勿误买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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