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市民苏先生打电话报料说,小金口镇乌石综合市场有小金口镇的消防部门来人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并要求苏先生和市场其他商户一定要购买指定的灭火器和应急灯,否则就责令其商铺关门。这是怎么一回事?记者在小金口镇乌石综合市场找到了苏先生了解到有关情况。
灭火器年检费每个40元,交款后只给收款收据
苏先生说:10月底,乌石综合市场管理处发了一个通知,说小金口消防中队近期内将对乌石综合市场各店铺进行消防器材设施检查,各租户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苏先生按要求配备了“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几天后,又有自称是小金口消防中队的人员把他配备的灭火器取走,说是要拿去年检。
11月15日中午,有3人开了一辆挂着粤B牌的人货车来到苏先生的档口,这3人其中一个穿着类似武警服装的人留在车上,两个穿迷彩服的人进入店内。穿迷彩服的两个人自称是小金口消防中队的,要检查消防设施,把一个星期前从苏先生档口拿走的灭火器交还给苏先生,并告诉苏先生灭火器里面新充了4公斤的灭火材料干粉,按规定每公斤收费10元,要收苏先生40元;另外苏先生还需购买一个120元的应急灯配合灭火器使用。苏先生拿起灭火器仔细看,发现灭火器上只是多贴了一张合格证,其它地方还是原封不动,根本就看不出在灭火器里面重新充装了干粉。苏先生有些怀疑,就不肯购买应急灯,并且要求两个穿迷彩服的人出示证件,但这两个人却以没带工作证为由拒绝出示工作证,苏先生就和他们争吵起来。
看到他们争吵,坐在车上的人就出来了,拿出了一张盖有“惠城区小金口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公章的工作证,证件上的职务是巡查员。待苏先生交了灭火器“年检”费用后,他们交给苏先生却是盖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消防服务中心公章的普通收款收据,而不是税务发票。
多家商铺被要求购买指定灭火器和应急灯
看到记者来了解情况,乌石综合市场多家店铺的店主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说起11月15日发生的事。一间杂货店的店主黄先生说,他店里本来就有一个灭火器,但那些自称是消防部门的人要求他还要另外购买两个灭火器和一盏应急照明灯,当黄先生表示只肯购买一个灭火器和一盏应急照明灯时,他们扬言要通知市场管理处关闭他的档口。
销售手机的钟先生被要求购买了一个90元的灭火器和一盏120元的应急灯。
开服装店的张小姐说,她已经在惠州市一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了一个今年10月份生产的干粉灭火器,但那些人说她的灭火器不合格,再交40元的年检费才行。张小姐对他们说假如灭火器不合格的话,她马上就去更换一个新的。可那些人却说,即使是新买的合格灭火器,也必须要年审;她原有的应急灯不能算数,一定要购买他们的应急灯才算合格。
指定购买的灭火器与商家原配置的一模一样
记者看到,张小姐自己购买的灭火器和那些自称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卖给钟先生的干粉灭火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都是一模一样的。惟一不同的是钟先生的灭火器贴了一张盖有小金口消防服务中心公章的合格证。张小姐原先购买的灭火器价格是60元,钟先生的灭火器价格却要90元。多贴了一张合格证,价格就差30元之多。
据了解,该综合市场的多家店铺都被要求购买了灭火器和应急灯,原配有灭火器的店铺也被要求交了40元的年检费。
随后,记者采访了乌石综合市场管理处,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是发了一张消防检查通知,但不太清楚11月15日在综合市场店铺里发生的事。
市消防局:检查消防设施要出示检查证
惠州市消防局的有关人士说:只有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才能依法履行消防职能。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到企业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时,一定要穿制式武警制服,佩戴警衔和出示消防监督检查证。如果检查不合格,会要求业主在限定的时间内改正,绝对不会指定业主购买任何消防产品,业主提供是合格的消防产品即可。公安消防机构是不允许指定购买消防设施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的,任何市民都可以要求检查人员出示检查证。另据消防部门反映,近期有不少不法之徒假借消防检查之名,强行向企业和个人推销消防器材,市消防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报料人苏先生 奖金50元 本报记者朱如丹 涂 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