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消息,我国上网用户总数突破1亿,网络已成为公民讨论公共事务、表达意见、进行舆论监督以及学习、工作、交往、参与政治经济活动等的一个重要公共平台。但是,互联网快速发展同时也是泥沙俱下,人们在享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时,也常常为网上大量不道德、不文明行为所困。传播谣言、散布虚假信息;论坛、聊天室侮辱、谩骂;网络欺诈行为;网络色情聊天;窥探、传播他人隐私;炒作色情、暴力、怪异等低俗内容,恶意攻击与骚扰等,这些“网络不文明行为”所反映出的“网德缺失”,影响了网络的正常秩序。
匿名是网络行为的最大特点。匿名与实名具有显著不同,前者可以尽情挥洒情绪,后者则需要更多考虑自己行为的社会评价和后果。其次,互联网的行为主体大多是青年人,热情同时易偏激与冲动,有时难免会采取一种激烈而相对失之简单的态度。更为重要的是,很多网络不文明行为,恰恰是现实生活中诚信缺失、浮躁媚俗等不道德行为的“网络版”。
网络只是一种技术手段,本身并没错,错在个别网民失德。尽管网上是匿名的,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网民们必须清楚,纯粹的虚拟社会是不存在的,每一个网络终端都与现实社会相连,无论你穿着什么样的“马甲”,每位网民也一定同时是一位公民,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是每位网民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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