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生活和工作节奏都在加快,一切都显得比平时更为忙碌:拥挤的春运,火爆的购物流、旅游潮。在紧张的忙碌中,大家千万不要忽视公共安全。
提出这个问题,也许有人会不以为然:大过年的,吓唬谁呀?确实,喜庆时节本该多说吉利话。然而中国自古就有一句逆耳忠言,叫居安思危。大家只要稍稍回顾近几年来每年春节前后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一连串事件,便知吾言不谬:吉林中百商厦特大火灾,50人死亡,70多人受伤;还有河南洛阳东都大厦火灾、湖南衡阳大厦火灾等。其他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还有:京沈高速公路百车连撞特大车祸、京沪高速液氯气泄漏、湖北丹江口水库沉船、北京元宵灯会上的群体性踩死踩伤事件等。这些事件无不触目惊心,损失巨大。
公共安全问题,事关民众安康、社会安定。一般来说,发生公共安全事件,都可以在两个基本层面上找到原因:管理部门的监管不力和肇事者自身的疏忽大意。政府是社会的管理主体,负有维持社会正常秩序、保证社会各行各业安全运转的重要责任。面对突发性的火灾、交通事故、生化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安全事故,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事先要有应对预案、防范措施,平时要有严格的监管检查制度。当公共安全事故发生时,则必须动用一切资源和手段,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做好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多年来的事实证明,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人为因素居多。据国家安监委统计,97%的公共安全事故是地道的“人祸”。在种种薄弱环节中,由于细小的疏忽引发的大事故比比皆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官员问责制之风日盛,因疏于监管导致事故发生而受到追究的官员日渐见多,民间要求政府加强量化管理和责任追查的呼声也日高。因此,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加强管理。日前,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表示,国务院安委会将向各省下达安全事故发生数量化指标,并纳入地方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与各级主管部门政府官员的职务晋升、各种待遇挂钩。
面对触目惊心的公共安全事故,明确各级政府主管官员应负的责任,实行追究制度,细化指标体系,无疑是非常及时和完全必要的。作为政府官员,应当在其位谋其政。一旦发生群死群伤的公共安全事故,无论是谴责声讨,还是撤职罢官、法律制裁,都无法挽回活生生的生命。因此,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就显得尤为重要。
当然,对于任何重大安全事故,政府主管部门和官员所能起到的作用是重要的,但也决不是万能的。政府官员应该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把关,从监管检查和督促教育上入手,来防止事故的发生,却不能事无巨细,越俎代庖。这就需要各级企事业单位、各基层组织和个人,人人都重视安全,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强化措施,将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平安是福。在佳节来临之际,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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