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听到一些从事营销工作的人说什么“胜任岗位工作,得先过饮酒关”,理由是“能喝多少”反映了这个人是否具备善于应酬的素质,于是他们要求应聘者得先过饮酒关。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练酒量大没必要,毕竟“以酒论英雄”是歪经,学识、技术、智慧、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等是靠工作来体现。常常听到,一些人酒席上怕“伤”了感情,强行作牛饮,甚至饮酒致死,成了受害者,实不应该。
其实,很多人顶多是在洽谈事情成功后举杯庆贺一下,这时候的酒只是个表达的媒介,并不会把饮酒当工作。说到传统,酒文化讲究的是品位,饮酒在于适可而止,斗酒实在不是酒文化的表现。如果将其当作评判人能力的尺度,岂不让人笑为傻瓜?一些人把酒席当战场的做法确实不敢恭维。用人单位若以酒论英雄,要么销售的方式搞偏了,要么就是档次不高。工作好决不是从酒缸里醉出来的。 方文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