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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居委会开证明要交赞助费?
 
发表时间:2006-08-16 10:30:42  来源:
 
    近日,杨太太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到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某社区居委会开相关证明,却被要求“自愿”向居委会交200元赞助费,杨太太认为该社区居委会的做法不合理。
 
 
市民杨太太

    200元赞助费收得不合理

    杨太太告诉记者,她到该社区居委会开具户口迁移相关的证明,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她说:“我们居委会财政比较困难,上面又没有拨款,你可以自愿捐200元作赞助费。”她纳闷了,开证明还要交赞助费?于是,她问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是否所有到居委会办手续的人都要交赞助费?这位工作人员说:“是的。看你是老师,本来想不要你捐的,但是我们实在比较困难。”当时她身上没有带够200元。虽然工作人员没有要求一定要交钱,但心急要把事办好的她怕没有交赞助费耽误了事情。于是,她特意向同事借了200元。当她把200元交给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后,该工作人员又让她写了一张单据,内容大意为:本人自愿捐200元赞助费给居委会。并让她签上名字。随后,居委会又开了一张写着“赞助费200元”的收据给她。同时她的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也很快开好了。

    杨太太认为,居委会收赞助费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虽然看似是自愿捐款,但是一些像她一样怕事的群众担心事情被耽搁,总会交这笔钱。但这笔钱用来做什么,她则不知道。

社区居委会

    赞助费是居民自愿捐的,并贴“赞颂榜”公布

    针对杨太太反映的情况,记者特意来到该社区居委会了解。

    该社区居委会刘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居委会确有收到群众的赞助费一事。刘主任说,建议群众捐赠财物是因为居委会经费紧缺,居委会干部的工资都难发出。他说,除了居委会9名干部的工资外,上级没有其他拨款。而已成立的小区住户卫生费本来应该由居委会收取的,但现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都是物业公司收取。没有成立小区的住户的卫生费则由他们的保洁员上门收取。除去保洁员的工资外,收取的卫生费剩余部分则作为居委会干部的补贴。经费紧张,居委会难以开展工作。所以,对于一些到居委会办理户口迁移证明的群众,工作人员则会建议他们赞助。“赞助金额多少由居民自己定,赞助或不赞助也是自愿的。”刘主任说。

    当记者问及居委会收取赞助费用在何处、是否需要上级部门同意时,刘主任说,由于赞助费是居民自愿出的,不是固定的收入,所以不用经过上级部门同意。而这些赞助费都会进入居委会的账本,用作居委会干部的工资补贴。

    那么,至今居委会收取了多少赞助费?刘主任则说:“我们没有具体统计。但是在居委会显眼处,我们公布了赞助情况。”在刘主任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了居委会里张贴了一张红纸,上面写着“赞颂榜”,还列了许多赞助者的名字和赞助金额和物品。红纸上还写着,凡是捐赠财物200元以上的居民,都列入榜中。刘主任说,榜里罗列是到今年5月15日止的情况,他们会每3个月公布一次赞助情况。刘主任还说,他们收到的赞助财物,除了现金外,还有空调、办公桌等。

河南岸街道办事处

    居民因没交赞助费办事受阻碍可致电2526962投诉

    对此,记者采访了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街政办陈文忠主任告诉记者,居委会没有什么收入,市里有解决居委会无办公用房难题的计划,但现在暂时还没有实行。所以,惠城区很多居委会都有收赞助费的现象,但都是以自愿为原则。

    如果河南岸街道办事处辖区的居民遇到没有交赞助费,而因此办事时遇到阻碍的情况,可以打电话到河南岸街道办事处街政办投诉,投诉电话为2526962。

惠城区物价局

    居委会以赞助费作为办事附带条件不妥

    惠城区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杨小青说,居委会以赞助费作为办事附带条件,向居民提出捐赠“赞助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如果居民不是在办事时向居委会捐赠赞助费,居委会可自行决定是否收取。杨小青说,居民可以把赞助费的收据传真到惠城区物价局办公室,传真电话为:2386542。物价检查所将会在调查后要求居委会向居民退钱。

        本报记者黄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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