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环境等诸多方面,任务千头万序,问题错综复杂,应理清关系,分清先后,注重缓急,抓纲带目,循序推进。
在规划建设方面,要坚持规划审批在先,建设实施在后。新农村建设事关农村今后长远发展,必须坚持结合实际、节约资源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编制规划时既要适应村民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又要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和各类建设材料,有利于集中高效地使用垃圾场、运动场、卫生站、文化室、供水、通讯等各类农村公共设施;执行规划时要坚持“一张图,一支笔”,支持和鼓励农民在规划区内按要求建设新房,坚决禁止不按规划乱拆乱建。
在实施推进方面,要坚持群众自觉意愿在先,政府全力推进在后;典型示范在先,全面推进在后。广大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只有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意愿,才能全面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力量,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作用才能得以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才能扎实有效地推进。
在资金投入方面,要坚持项目申报在先,财政支持在后;下级筹资在先,上级配套在后。正是基于上述政府财力有限的前提,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筹集与投入方面,必须尽快建立和实施“多级分摊制”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以建设项目为载体,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吸纳群众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
在政策激励方面,要坚持群众行动在先,政策激励在后。要尽快制订旨在引导全社会参与、充分激发和释放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实施意见,出台切实可行、富有引导激励作用的相关政策,建立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激励机制。 (袁清山:市委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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