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社会,市场对经济起主导作用,当然包括商品的价格。同一货物在不同地域、不同季节会随需而动、随市而变,所谓“随行就市”就是如此。这样的价格波动是允许的,是合理且有规律的,常经市场风雨洗礼的百姓,已不会大惊小怪。
近日《惠州日报》民生新闻《“统一零售价”多是忽悠人》,也说的是价格这关乎千家万户的大事,却不正常不合理,是带有欺诈性的商业骗术。不良厂商把商品价格视同游戏,说高就高、想涨就涨、能蒙就蒙、得骗则骗,只要赚钱不论方法不择手段,全无信誉可言。
什么“全国统一价”“市场统一零售价”“清仓价”“处理价”“出血价”“跳楼价”,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明眼人不难看出,商品价格根本无法统一,愿卖愿买愿打愿挨,凡此种种喧嚷“价格”惟一相同点是既虚又高,目的旨在诱人上当请君入瓮。这样“一锤子买卖”式的宰客没商量,决非经商之道,更非长久之计,厂家商家应切记之。
笔者两友几乎同时买了同一品牌型号的某中高档轿车,一人在广州买比在惠州专卖店便宜了18000元,在惠州买车者只有大呼上当大叫后悔,“冤大头”还被作为笑谈,只得自认倒霉。还是买车,厂商信誓旦旦决不降价,一人刚买一个多星期的爱车,装饰配套还没搞完竟降价30000多元。自家把钱送上门,犹如哑巴吃了黄连般憋屈怨恨。怨的是血汗钱白白付出,恨的是任由人耍弄,被宰得无可奈何。
就一个庞大的市场而言,个体消费者是“弱势”。花钱买货货比三家物美价廉是上上选择,当然很难。退而求其次,使所购之物,物有所值物尽其用,价格相差不大就算可以了。如真的被欺骗,可借助《价格法》维权讨说法。问题的关键是,消费者自身要擦亮眼睛,认清千奇百怪的价格游戏,尽量不要上当。 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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