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各地都会举行“3·15”保护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笔者认为,要使这些现象减少,必须注重诚信建设。
首先,商家必须在产品质量和服务上做足文章。在消费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只有提供质量过硬的产品和真诚的服务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但有的商家贪图一时之利,销售商品或以次充好,或短斤少两。这些都违背了诚信原则。其次,执法机关必须正确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公正解决各种消费纠纷,加大对造假、售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消费者也应遵守诚信原则。有的消费者稍有不满就对商家万般刁难。确实,商家难免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消费者应当善意地向商家提出改进的意见。只有多方努力,才能营造一个诚信的消费环境。 (惠城区河南岸 洪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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