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过后,我省不少地方出现“用工难”的现象。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派员出省为企业招工。政府部门出面为企业招工能否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窃以为值得一议。
应该说,在目前用工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条件下,政府部门出面帮助企业招工,对于缓解用工矛盾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这是可以肯定的。政府部门公务员由纳税人供养,为纳税人服务,为社会和企业排忧解难,实乃政府之天职。政府部门牵线搭桥,组织企业统一到外地招工,只能暂时缓解企业用工难,治标难治本。解决企业用工难,主要还是靠企业自己解决。
“民工荒”或“用工难”,作为近几年凸显的一种社会现象,其形成的因素错综复杂。用工和应聘的供需双方主客体是企业和农民工。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政府的职责就是营造良好的投资和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构建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企业和农民工用工中的具体供需问题,如用工量和待遇的多少等,只能由双方协议解决。政府在这个过程中,通过积极引导,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和企业提供规范的用工市场秩序。
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在企业和农民工这一对矛盾中,矛盾的主要方面无疑是企业。俗话说,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企业要形成聚集人才的“洼地效应”,只有靠自身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优良的工作秩序和优厚的工薪待遇来吸引员工。任何单位人力资源争夺战制胜的绝招不外乎“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事业留人”。企业只有建立起稳定、良好的发展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用工难”的问题。所谓解铃还须系铃人。否则,靠政府部门出省招工,就算今年招到工,也难保明年用工不难。企业根本问题没解决好,招到的工人也会走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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