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耳光抽得啪啪响,就在大街上,围着五六十人哪!那女的不断扇交警的耳光。”这一幕让吉林省德惠市司机方先生看得目瞪口呆,而交警直直地站在那里,就那么挺着。4月25日8时许,因无法拿出行车证的女出租车司机杨某拒绝车被扣,当场殴打两名执勤交警15分钟。目前,打人女子已被依法刑拘。
这是一起典型的暴力抗法事件。然而,这种“定性”是以两位执法的交警在15分钟内忍受被扇40耳光的代价换来的。有人说,“执法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有一定的强制性。尊重被执法者是应该的。但这些交警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国家法律的执行者的身份。此时,交警的言行代表法律的权威性,这些举动显然会损害法律的威严”。那么,按照“威严说”,交警曲佳松、王兴盛该怎么做才正确呢?一开始就把女司机杨某双手反剪?或命令其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我非常欣赏交警曲佳松的说法:“因为打人者是女人,我们不能还手;而且我们不能躲开,如果躲开,就会看到一个女人追着警察打,会让人产生误会。”我更钦佩曲佳松在关键时刻的冷静,由于担心刚工作两年的同事王兴盛还手,他冲其大喊:“不能还手,让她打。”试想,对于如此撒泼的恶女人,两位交警假如稍有反抗,这个女人会采取什么更下三滥的手段亦不可知。譬如说,自个把自个的衣服撕个稀巴烂,然后躺在地上大嚷:“交警打人啦!”岂不更影响交警的形象?更为关键的是,在两个男人对垒一个女人的情况下,两位交警即使再清白,又怎么说得清楚?
交警曲佳松、王兴盛的这种克制,既令杨某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又使自己清清白白地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无疑是上上策。如今,举国上下一边倒地纷纷谴责杨某的丑行,就是对两位交警执法行为的充分肯定和最高褒奖!
40个耳光为交警树立了全新的形象!这话我觉得一点都不夸张。有理、有利、有节,才是执法者执法的最高境界。毕竟,交通违章与刑事犯罪不同,交警被女人打无论如何都比交警打女人好听得多。与其让某些居心叵测的人在这个问题上大做文章,倒不如像今天这样,让违章者理屈词穷、无话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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