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已经10多年了,除夕夜万家爆竹齐鸣、市民难以安睡的日子一去不返,大多数市民都为能过一个安静的除夕而拍掌叫好!
但是,近一两年来,每逢除夕、元宵等喜庆节日或一些市民结婚、生日等欢乐时刻,还有那么三几户不自觉的市民们在偷偷燃放爆竹;而在市区的一些小摊档,节日期间仍有人违反规定销售“落地炮”、“手拉炮”等烟花爆竹产品。尽管此类现象为数不多,但此风决不可长,否则彼此攀比,你放我也放,一旦放开,势必如洪水决堤,禁令如同空谈。
其实,市政府近年来根据市民的建议,已在水口的湖滨公园和汤泉风景区设立了烟花爆竹燃放点,有兴趣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可以去那里过一把瘾;且市政府每年春节都在市区举办大型烟花晚会,让市民大饱眼福。因此,市民完全没有必要再在市区违规偷放烟花爆竹。如果仅仅为了一时之高兴违章燃放烟花爆竹而伤害了身体,或被公安部门处罚,那倒真的是乐极生悲,得不偿失了。
要禁绝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关键还在加强管理。相关部门要经常对市区的商店、小摊贩进行检查,发现有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禁品的要及时没收销毁,同时加强巡查,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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