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道博罗段(K863+880.654———K864+551)建设项目需征用罗阳镇浪头村委会塘背岭村民小组地段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和《惠州市过境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地位于罗阳镇浪头村委会塘背岭村民小组地段,涉及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以现有广汕公路路基边起算纵深约16米,面积约40亩。
二、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按《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规定标准执行。
三、严禁在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突击开挖鱼塘、构筑建筑物、抢种林果和其它农作物等改变现状的行为,违者不作任何补偿,凡故意制造障碍,阻碍工程建设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于2004年12月5日前持土地权属证明材料等到罗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列入补偿范围,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联系人:李林 赖振华,联系电话:0752-6261873 6625085。 特此公告 2004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