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检察机关开展“全国拒绝酒驾日”主题宣传活动 酒后“驶”不得 警钟要长鸣

2023-09-11 14:33:00惠州日报

《小惠同学》走进课堂向孩子们进行预防酒驾醉驾普法宣传。惠州日报记者叶丽莎 摄

  拒绝酒醉驾,平安万里行。9月9日是“全国拒绝酒驾日”,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醉驾治理专题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升群众对酒驾醉驾危害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行为,营造全社会拒绝、劝阻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惠州检察机关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宣传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拒绝酒驾

  惠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活动,通过定制普法“法治报”、送法进校园、致家长的一封信、签订拒绝酒后驾驶承诺书等方式,将预防酒驾醉驾宣传工作从社会延伸至学校反馈到家庭,充分发挥孩子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充当拒绝酒驾醉驾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实现小家庭带动大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博罗县检察院联合惠州日报社《小惠同学》于秋季开学推出定制“法治报”,报刊内容包含整版预防酒驾醉驾的宣传内容,共计赠阅12.6万余份,覆盖博罗县所有小学生。

  惠东县检察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小手拉大手,拒绝酒驾醉驾一起走》,并联合教育部门向全县各学校进行转发及线上签阅。

  公开庭审进驾校,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惠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醉驾案件公开庭审,用“身边案例”警醒旁听人员,使拒绝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入脑入心,筑牢第一道安全防线。

  其中,大亚湾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开展醉驾案件公开庭审进驾校活动,让驾校学员直观感受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法律后果,从源头上增强“准司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龙门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开展醉驾案件公开庭审,并在庭审后进行宣传手册发放及普法宣传活动,让驾考人员深切感受到驾车出行要有所“畏”。

  深入重点场所普法宣传,营造“零酒驾”氛围

  惠州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拒绝酒驾普法宣传进基层、进社区以及进饭店、酒吧、KTV等涉酒场所,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浓厚氛围。

  博罗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饭店、酒吧等涉酒场所,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倡导场所负责人签订《劝阻酒驾责任书》等方式,引导其做好相关劝导工作。

  龙门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重点场所预防酒驾醉驾宣传活动,前往餐饮门店、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和酒驾醉驾设卡检查点,向群众进行酒驾、醉驾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面”教育宣传,引导饮酒人员在喝酒之后,自觉放下手中的车钥匙。

  不起诉案件公开训诫,做好治理后半篇文章

  惠州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开展不起诉案件集中宣告、公开训诫等方式,进一步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惠阳区检察院对醉驾案件被不起诉人集中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布训诫,被不起诉人在训诫后均表示深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的危害,旁听的群众也深受警醒。惠东县检察院召开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布、公开送达训诫会,被不起诉人当场签署保证书,自愿成为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员,在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

  线上线下立体宣传,多措并举全面普法

  惠州检察机关还建立起全面立体化酒驾醉驾预防宣传方式,通过制作预防酒驾醉驾宣传视频、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强化酒驾醉驾预防宣传效能。

  例如,惠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拍摄预防酒驾醉驾宣传视频;博罗县检察院制作《酒驾六大误区》预防酒驾宣传科普动画;惠东县检察院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出《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并拍摄制作原创系列警示普法宣传片;惠城区检察院等多个基层检察院设计并印发酒驾醉驾普法宣传手册、海报等,覆盖面广、受众多,普法宣传效果好。

  惠州日报记者侯县军 通讯员刘吟 巫祯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