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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2年,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对在2002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惠城区人民政府等6个先进单位和陈天来等12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地、各部门和森林防火工作者要向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02年度惠州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ОО三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2002年度惠州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先 进 单 位 1、惠城区人民政府 2、惠阳区人民政府 3、惠东县人民政府 4、博罗县人民政府 5、龙门县人民政府 6、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先 进 个 人 1、惠城区:陈天来、黄万青 2、惠阳区:童卫春、涂济钊 3、惠东县:何汉青、李汉东 4、博罗县:罗仕良、杨道友 5、龙门县:胡云瑞、菇绵洪 6、大亚湾区:李锦荣、何京山
主题词:人事 林业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有关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75200部队、惠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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