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的弟弟阿强在英某作工头的建筑工地打工,干了几个月,想离开却被拖欠了600元的工资,几次去要不给,就去找哥哥余某商量怎么办。余某知道后愤怒,决定报复工头英某,武力讨要。2004年9月23日,余某和其弟阿强、老乡罗某、廖某及另一外省人王某一起去找英某。到了市区某建筑工地后翻围墙进入。在工棚里发现了工头英某和他的妻子郑某,及打工的阿兵。余某等人二话不说立即殴打,余某用匕首刺伤英某,郑某、阿兵。事后余某等人准备逃跑,被及时赶来的警察抓住。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某故意伤害罪,于2005年1月14日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二年。 本报记者张广军 通讯员陈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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