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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保补助人均每月提高30元
 
发表时间:2008-08-26 10:53:00  来源:惠州日报
 

 

 卢汉康一家4口基本靠低保补助金生活。 

 

现状:收入不多尽量省着用

    1公斤食油吃1个半月


    住在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石桥社区的卢汉康,因为腰椎部患有疾病,不能长时间坐或站立,一直没有工作。妻子1994年患上甲亢,手术后不久病情复发,只能用药物控制。她不能干重活,只能在病情好转时做钟点工,每个月收入只有200元~300元。目前,卢先生一家4口住在一套约30平方米的房子。准备念初三的大女儿只能睡在客厅一张捡来的长木凳上。8月14日,一位志愿者到他家慰问,给他们买了一张两用的长沙发,大女儿这才有了一张比较像样的床。

    记者从卢家的低保存折上看到,开始纳入低保时,每个月只有200多元。从今年8月起,变成了352元,还有一些临时性物价补贴。收入不多,看病还要花不少钱,卢家就尽量节省着用。卢汉康说,家里每个月水电费维持在50元左右;一罐煤气用两个月;1公斤食油能吃上1个半月;50公斤最便宜的大米能吃上两个月;每顿饭基本上都是一碟青菜和一碟咸菜,每个月只吃一两次肉,一家人每个月伙食费只能花三四百元。“如果有药费补助就好了。”卢汉康说。

    希望筹到钱给女儿做手术

    今年44岁的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五一村低保户黄新良,10年前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靠轮椅代步。他婚后生有两个女儿,今年16岁的大女儿文丽读小学二年级时忽然患上怪病,双脚无力行走,随后就瘫痪在床,吃饭翻身都要人照顾。小女儿去年在家门口一水坑玩耍时不幸溺水身亡。

    获悉黄新良家的情况后,陈江街道办事处和五一村村委会筹集了资金送文丽到医院检查。经诊断,文丽被确诊为肌肉障碍症。去年底文丽在广州做了手术,今年春节前出院,现在基本能下床走路、自己吃饭了。

    黄新良住的房子是1996年建的砖瓦房,约60平方米。6年前,黄新良被纳入困难户,每年当地政府给予2000元补助。从2005年起,黄新良一家被纳入低保,每月拿低保补助200多元,从去年起增加到300多元。陈江街道办事处逢年过节还会送上米、油和慰问金,五一村村委会每年也给予1000元的补助,黄家每人每月还有集体分红100多元。

    为了照顾家里的两个病人,黄新良的妻子曾秀霞不能外出挣钱,一家人基本上就靠低保补助和分红过日子。文丽瘫痪在床近10年,腰落下毛病,人蹲不下来,医生建议文丽再做一次手术。所以,曾秀霞最大的愿望,就是筹集5万元给女儿再做一次手术。

问题:部分低保户

    脱贫意识不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低保户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不在少数。但一些低保户、贫困户家庭脱贫意识不够,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个别有劳动力的低保户家庭,也不着急让劳动力就业脱贫,而是依靠政府救济维持生计。

    一位住在市区上排的低保户,今年30多岁,一只脚有些残疾,但能行走,双手没有任何障碍。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多次介绍合适他干的工作,他往往干了两三天就嫌辛苦,不愿意干了,整天呆在家里吃低保,还说钱太少,不够他抽烟。

    此外,今年市审计部门对我市2007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临时救助和低保对象副食品价格补贴4项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部分低保户保障水平偏低,一些低保户家庭由疾病患者、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及老人、小孩等成员组成,缺乏劳动力,收入微薄或没有收入。而且这些家庭因治病和小孩读书等支出较大,属于绝对贫困家庭,现时的低保补助水平难于保障基本生活。

对策: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今年头7个月我市低保金支出4000多万元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负责人表示,低保金发放是补差救济,家庭人均收入高的,低保金就少;家庭人均收入低的,低保金就多。

    据市民政局今年7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情况统计,我市共有城镇低保户3105户9356人;农村低保户20677户58230人。目前,我市各县(区)城镇低保补助标准分别是:惠城区265元,惠阳区256元,惠东县212元,博罗县240元,龙门县195元,大亚湾区267元。各县(区)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分别是:惠城区143元,惠阳区208元,惠东县138元,博罗县138元,龙门县138元,大亚湾区208元。今年1至7月,我市低保金支出4161.93万元。

    目前,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问题,民政部门一般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予以生活保障;二是采取临时救济办法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问题。对于已纳入低保补助的困难家庭,如仍有特殊困难,可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临时救助。

根据物价上涨幅度提高低保补助

    从1997年起,我市开始对城镇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了补助。1998年,农村的低保户也被纳入了补助对象。从最初的低保标准105元(惠城区城镇人均标准)逐步提高到了现在的265元。为缓解物价上涨对我市城乡低保对象的生活压力,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今年我市根据物价上涨的幅度,曾3次提高低保补助:第1次是从今年1月起,城镇低保每月人均增加40元;农村低保每月人均增加25元。第2次是城镇低保对象及城镇散居孤老残幼,从今年5月至12月人均补助20元。第3次是城镇低保对象及城镇散居孤老残幼,从今年6月至7月人均补助15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在今年第4次对低保对象进行的差价补贴,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水平。从8月份起,低保对象城镇人均每月提高30元,农村人均每月提高25元。

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除了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保障补助外,凡持有惠州市民政局核发的《惠州市区最低收入居民优待证》的居民,就可以享受市政府规定的各项优待。如低保户租住公房的,市房产局或产权单位按《惠州市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减收租金;在用水收费方面,政府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补助政策,免征低保户每户每月10立方米生活用水量应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超过部分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费按成本价计收。

    此外,城镇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或劳动保障管理所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承担。也就是说,低保对象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低保户子女读书可享受《惠州市特困生助学金实施方案》规定的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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