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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追增各类学校办学经费
 
发表时间:2008-08-12 10:40:00  来源:惠州日报
 
    8月8日,参加今年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的惠东县第一小组和博罗县第五小组共21名市人大代表前往市教育局,检查张新云、杨明建等市人大代表在市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后保障办学经费的建议》、《关于增加农村学校免费义务教育经费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现 状

    义务教育免费后学校收入减少


    实行义务教育免费后,如何保障办学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尤为重要。按照省文件实行的统一财政免费补助标准,农村户口小学每生每学期144元、初中204元,城镇户口小学每生每学期163元、初中233元。而与免费前的“一费制”收费标准相比,学校的实际收入减少。如农村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每生每学期减少了12元,城镇普通小学每生每学期减少28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学期减少了35元,等级学校因为原收费标准高,对比减少更大,城镇省一级小学每生每学期减少89元、省一级初中每生每学期减少125元。若不增加投入,保证足额的办学经费,势必影响义务教育学校的发展。

代表意见

    逐年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杨明建代表: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认真调研生均培养成本,提高每生每年杂费补助标准,并逐年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学校办学经费的基本需求。

    张新云代表:城镇学校正在向园林化、现代化发展,而农村学校的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建议相关部门把更多精力和财力放在农村学校,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安抚农村教师,使之安居乐业。

    韩维斌代表:建议教育、财政部门根据自身的财力现状,同步追增各类学校的办学经费。同时研究和加强相关经费的有效利用,引导各学校实现经费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侯迎春代表: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基层学校的调研力度,进一步增加对乡镇学校的财政补贴,同时在提高乡镇教师待遇问题上统筹安排,协调规划,真正使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既惠及农民,又能确保学校正常发展。

部门回应

    制定合理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将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为契机,加强调研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同时开展监督检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积极推进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制定合理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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