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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中小学用地规划法定权威性
 
发表时间:2008-08-11 10:59:00  来源:惠州日报
 

    8月8日上午,按照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有关安排,11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惠城区第三组活动,就《惠州市区中小学用地专项规划》的有关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和东江学府实验学校建设用地盘整问题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人等进行了座谈。

 

    背景及问题

    我市中小学(包括中职中专学校)已经有了用地规划,但有的学校用地规划还在落实过程中,往往被调整或走样,一个重要原因是规划缺少法定权威性。按照规划,东江学府实验学校选址在冷水坑东江学府旁,占地面积40387平方米,需要盘整市金桥实业开发公司、施浩盛发展有限公司和十世纪置业有限公司三家商住用地总面积32279平方米,另外还有8108平方米土地原为道路规划用地。

    盘整最大的难点有二:一是用地涉及的单位多,要收回三家公司的多宗地块;二是要收回的最大一宗地块面积为24890平方米,属于市金桥实业开发公司商住用地,现因该公司的债务问题,这宗地块又进入了司法程序。

代表建议

    提升教育用地规划的权威性很有必要

    黄焕如代表说,中小学用地专项规划在政府批准以后,应该再报市人大,按照法定程序通过,这样可以确保中小学用地规划的法定权威性。

    邓庆宁代表说,国内一些城市在这方面已有了成熟经验,比如南京、苏州、呼和浩特等市不仅出台了当地中小学用地专项规划,而且专门由市政府或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当地中小学用地的相关保护规定,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因此,通过政府或人大的授权,来提升教育用地规划的权威性很有必要。

    张丽珍代表希望中小学用地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并赋予这个规划法定的权威性,这样中小学用地有了保障,建设惠民之州的民生规划也就实现了。

    黄干强代表说,不能也不应因商家的债务捆绑土地而使公益的教育用地无法盘整。一个办法是可以由市里协调法院促使商家拍卖土地,但只能是教育公益用地,按市场评估价格,政府再去摘得。

部门回应

    尽最大努力保证规划不走样

    市规划建设部门表示,一定要坚持原则,顶住各种压力,尽最大努力保证规划不走样,保护中小学的用地。按照一般程序,一个规划在依次经过草案公示、专家论证(重大的还要举行听证会)后,要上报规划委员会审议,再报政府审批,最后报人大备案。

    市规划建设部门表示,鉴于该块土地盘整成本较高(合计约需4243万元),情况比较复杂,实施起来比较困难,尤其是涉及司法程序地块,盘整难度大,不确定因素较多。如果被盘整单位不配合,时间上政府难以掌握。如果政府确定不再另外选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地块的盘整力度,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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