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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拟发放奖励金504万元
 
发表时间:2008-08-11 10:58:00  来源:惠州日报
 
    我市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范围下半年在博罗县先行开展试点,首年共拟发放奖励金504万元,共有2.1万名农村居民受惠。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视财力增加情况再逐步向全市推广。在8月8日的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中,12名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人口计生局“关于扩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范围的议案”(转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基本情况

    部分上环对象未能享受节育奖

    2005年7月1日,市委、市政府实施了《惠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实施办法》,规定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节育奖励制度,农民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巨大转变。

    但目前大部分农村生育一个男孩户虽然只生育一个孩子,由于政策上没有规定生一孩要结扎,生育一孩夫妇也不太愿意结扎,多数采取了上环措施,但这部分人却未能享受节育奖,这种现状不利于调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不利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人口计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扩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范围》议案(转建议)。代表提出: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的实施范围,让那些未结扎但已落实上环措施并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男孩夫妇也享受节育奖的待遇,奖励夫妇双方每人每月60元。

部门回应

    扩大节育奖范围


    市人口计生局局长黄新旺表示,在开展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市人口计生局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4个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方案建议并获得了通过。7月15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决定》,其中包括制定实施《惠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暂行办法》。奖励对象为本市农村居民,男性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性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且女方已使用宫内节育器或已退出育龄期,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直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目前,博罗县符合条件的对象有2.1万人,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首年共需发放奖励金504万元。

代表意见

    逐年提高奖励标准


    彭威源代表:博罗县试点工作一定要搞好,总结经验后,在全市进行推广。同时,财政应该加大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在全市实施《惠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暂行办法》的话,每年也就是1000多万元,如果在其他方面节约些,按我市目前的财政收入,还是有财力支付这笔钱的。

    田文英代表:扩大“节育奖”范围符合群众的意愿,计生部门办理也非常迅速,并进行过大量的调查。扩大“节育奖”范围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一个很好的措施,所以政府应视财政收入状况,逐年提高奖励标准,并扩大到全市范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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