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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双转移”十大亮点
 
发表时间:2008-07-17 10:02:00  来源:惠州日报
 

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在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     

 

    昨日,我市召开推进“双转移”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对《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进行了分组讨论,现将《实施意见》(讨论稿)中的一些亮点归纳如下。

 

合理设定产业准入门槛


    我市较发达地区要适当提高产业投资强度、单位土地产出率、能耗、水耗和排放标准,限制低水平传统劳动密集型项目进入;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财税贡献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优质项目;禁止电镀、漂染、造纸以及污染大能耗高的化工项目进入;禁止承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项目;具有一定污染性的项目不能分布在东江水源两侧。

 

市中心区优先发展第三产业


    引导市中心区符合产业导向、发展前景良好但不适宜在中心区内发展的企业入驻产业转移工业园,腾出的空间着力发展第三产业。实行清理项目、引进项目、置换项目相结合,逐步转移零星工业企业,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形成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发展格局。

 

每年招1.2万初高中毕业生读技校


    对我市每年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技术教育,每年招收5000名初中毕业生、7000名高中毕业生入读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使其取得初、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对45岁以下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的初级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企业招本市农村劳动力可获补贴


    把产业转移园区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鼓励企业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对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等;对招用的人员属本市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40岁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或被征地农民的,给予一次性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培训45岁以下本市农村劳动力


    对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每个农村家庭都有一名以上有就业能力的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一年一评“十佳外来工”


    将惠州市“十佳外来工”和“十优关爱外来工企业”表彰活动定为一年一评;建立优秀外来工入我市户籍激励政策,明确准入工种目录和条件;安排好优秀外来工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

 

转入省产业转移园企业可获返税


    对转入省产业转移园内的企业自转入并投产开始,前3年内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的50%,由财政按年度返还给转移企业,用于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其中,整体搬迁入园或者入园后集中发展总部经济的企业,由财政将前3年内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的70%返还给企业。

 

设立“双转移”绿色通道


    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对“双转移”工作实行政策倾斜,涉及产业承接和转型升级的项目以及劳动力培训和转移的事项,要优先优办,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证程序,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政策适用和资源投放优先考虑“双转移”工作,优先保证产业转移园区用电、用地、用水等资源供应。

 

优化产业承接环境


    降低产业转移园内企业用地、用电、用工等生产成本。切实减轻对承接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除国家规定统一征收的税费外,不再对入园企业征收任何地方性收费。有关部门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广“一站式”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加大口岸建设力度,加快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公共平台建设,建立有关部门信息化管理体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园设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提高物流通关与监管效率。降低服务业市场的准入门槛,引导有竞争力的中介服务组织来我市发展,完善和提高出口报关、商品检测、物流、法律、会计、信息、咨询领域的服务水平。加大对产业转移工业园的信贷投放力度,扩大信贷转授权,为园内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融资和结算服务。

 

建立产业承接统计监测制度


    建立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承接企业的工业统计监测制度,做好承接企业的统计、监测和跟踪分析工作,摸清和掌握产业承接情况;加强对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的统计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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