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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开尧)记者昨日获悉,由于“价钱”尚未谈妥,丁先生遗失的车牌仍在拾物者肖先生处,而丁先生所在的惠州市运通实业有限公司已决定对遗失的车牌进行补办。
昨日下午,记者与拾物者肖先生取得了联系。肖先生说,当日他与丁先生因为200元钱的缘故,双方不欢而散。如今,这车牌并没有归还给丁先生,而是被自己带到了东莞。过几天,他将到惠州出差,届时将携带车牌前来。如果丁先生还没有补办车牌,他可以将其归还,但他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仍要索取相关费用。
随后,记者联系了失主丁先生。丁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已决定补办遗失的车牌,不再向拾物者肖先生认领。另外,公司保留追究拾物者肖先生侵犯车牌所有权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