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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关于印发2006年建设绿色生态惠州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委办发[2005]9号)的精神,惠阳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稳步推进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受到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和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充分肯定。
据了解,惠阳区需复绿的废弃和关闭石场共52家,复绿总面积为92.56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2453万元,已有47家完成了复绿主体工程,复绿面积为75.68万平方米,占复绿总面积的81.8%。其中,38家废弃石场需复绿总面积为58.56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125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了复绿主体工程,进入了养护阶段,己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共900万元,占总款72%。14家关闭石场复绿总面积为34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1203万元,己完成复绿的有9家,复绿面积为17.12万平方米,已投入复绿工程款629.92万元;剩余5家关闭石场己完成复绿治理方案设计,复绿面积为16.88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为573.08万元。
本组文字 本报记者杨 帆 通讯员欧阳冬青 胡世文 李惠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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