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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调研座谈会发言摘登
 
发表时间:2008-04-23 09:26:00  来源:
 

    昨日,来自我市各界的7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市人大机关“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营造推进科学发展法治环境”调研座谈会,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下为发言摘登。


    ■刘洪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长)
    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


    要在新形势下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新发展,必须坚持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具体要围绕市委关注的重大问题实施监督,确保党委意图的实现;要突出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监督,如农村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要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从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出发,立足本地实际,围绕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做到既不越权,也不失职。


    ■邓庆宁(惠州商业学校校长)
    深入具体专业领域开展监督


    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能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一是要营造环境。首先要确立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一种常态机制,不论是在会议期间还是闭会期间,是在集体活动期间还是在集体活动期间以外,人大代表都有职责和权力履行监督义务。其次要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监督检查政府是否依法施政,是否达到施政目标。此外还要解决人大代表角色冲突、重叠的困扰,营造人大代表敢说真话的环境。二是要提高素质。设立人大代表专业小组是个建设性的尝试,不仅能有效提高代表专业水平,还能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并且让人大监督真正进入工作流程。三是要创新形式,建议更多地深入到某一具体专业领域开展监督。此外,要为代表个体活动创造条件。四是要突出重点。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民生热点问题加快解决。


    ■周大柳(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桥东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建议设代表监督员制度


    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人大代表的基本职责和权利,但目前存在相关信息不充分、讨论时间不充分、程序安排不充分等问题。建议改进和创新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审议的时间程序安排,具体做法是会议前提前一段时间,通过网络向代表或人大常委会委员发送相关事项的报告稿和增加相关辅助信息,程序上应为提前审阅、充分讨论和会议表决3个步骤,以此增强审议的充分性。此外,可以考虑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员制度,把人大监督分成环保、规划、社区等几大类,把每一个市人大代表都设为某方面的监督员,将代表履职常态化和具体化。


    ■陈仲刚(惠城区潼侨镇委书记)
    加强对代表 分组分类培训


    新时期人大监督应紧密围绕民生、民意展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逐项落实部门责任,并通过会议形成决议,督促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在未来几年,自主创新、安全生产、“三农”问题等关乎百姓生活的政策法规都将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应密切关注并敦促相关部门跟踪落实。同时建议对人大代表分组分类进行培训,特别要加大对农村基层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代表正确、客观、真实反映农村最真实民情的能力。


    ■凌剑平(惠城区陈江街道党工委书记)
    要建立监督跟踪责任制


    当前的人大监督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农村建设、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工作作为重点。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通过学习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坚持做到依法监督。此外,必须建立健全人大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建立监督跟踪责任制,对所监督的问题,要实行专人专门跟踪;对初次监督发现的问题,要定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确保监督不走过场。另一方面要建立联合监督制度,要坚持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注重听取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集中群众的智慧。同时,人大监督还要与政府部门的自身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确保增强监督的实效。


    ■刘湖森(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盟惠州市委会委员)
    加强对法院执行难调查


    针对代表如何实施监督权的问题,我认为,一是要加大对“一府两院”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法规执法单位的执法检查。检查方法要创新形式,建议适当延长执法检查时间。“两院”的执法检查专业性很强,建议借鉴外地做法,聘请人大代表或代表之外的专家到基层调研,或者直接聘请专家对“两院”某段时间的办案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要对出现问题的有关单位进行询问和质询。三是要加强对法院执行难等特定问题的调查。


    ■李丽丽(惠城区江北街道办事处惠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加大对议案建议督办的监督力度


    目前人大监督工作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有的同级人大不敢监督同级政府;二是人大代表作为监督主体,自身对监督工作认识不足;三是有的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采取推诿态度。对此,建议加大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的监督力度。另外,民生问题是人大代表监督的重点,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要认真调研,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对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如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的监督,劳动与就业保障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等,人大代表要加大对这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监督力度。
    本报记者彭红霞 刘艳霞 通讯员邓国庭 罗雪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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