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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解放思想 推动科学发展
 
发表时间:2008-04-16 09:32:00  来源:
 

■黄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首先要解决好机构设置问题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首先要解决好机构设置问题。要干好事离不开人,离不开机构,所以要健全机构和落实人员编制,尤其要统一上、下级人大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其次要解决好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履职问题。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的工作就是人大的基础工作,要在闭会期间多组织代表活动,多参与人大各个工委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代表意见、建议的跟踪监督。再次要处理好监督与跟踪监督的关系。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职权的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人大常委会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有效途径加大监督力度,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限期整改。通过正面的教育、引导和激励,让监督对象更好地接受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自觉找差距,改进作风,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图。


■邓木林(惠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要敢于、善于和有效监督


    要做好人大监督工作,关键要做好以下3个方面:一是要敢于监督。敢于监督是双向的,并不是有足够的胆识就能做好监督工作,做好监督的前提是要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营造良好的氛围。地方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是地方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具很大的权威性。因此,人大代表要敢于监督,敢于承担责任,做到有威有为。二是要善于监督。人大监督工作要依据法律程序来开展,同时要提高人大工作人员的素质,在监督前搞清楚监督依据,做到监督有据。三是要有效监督。人大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人大代表机关,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监督重点。


■黄焕如(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要努力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监督工作在人大的全部工作中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现实的人大监督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比,与形势发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的现象,这也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人大监督工作弱化的原因有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等。因此,我认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人大代表是人大的主体,只有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才能行使好监督权,提高监督实效。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行使好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根本保证,这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监督工作也不例外。选准监督范围和监督内容,是行使好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要努力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是行使地方人大监督权的重要保障。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为行使监督权提供保障。


■徐伟强(惠阳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要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机制


    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过程中,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新机制的课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监督法,更新观念、创新思维、破解难题,努力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提高使命意识、职责意识和作为意识;二是要重视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培训学习,打造学习型机关;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机制建设,坚持人大监督的“六个原则”,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和工作监督机制。要从工作全局出发,以基层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以及人大信访机构梳理出的重大信访事项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具体来说,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做好专项工作监督。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合力机制,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机关自身监督职能部门和司法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信访监督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


■林冯久(惠东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加强人大常委会议事制度建设


    当前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监督机制不完善、政治体制不协调等。要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水平,首先要坚持“一项原则”,即监督工作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对一些重大监督事项,事先要向党委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工作支持;其次要加强“两个建设”,即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议事制度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对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打造一支作风扎实、素质过硬、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为高质量地实施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干部基础;再次要树立“三种意识”,即树立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达到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质性目的,又要让被监督对象感到监督合理、监督必要;第四要改善“四个关系”,即要改善好人大常委会与上级人大、“一府两院”、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满意和信任,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支持,从而营造一种和谐、有序、高效的监督环境。


■陈健辉(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坚持人大监督与 社会监督有机结合


    博罗县人大常委会抓住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根据不同的监督对象、不同的监督需要,分别采取了代表视察、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调查、会议审议等各种不同的监督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我认为,要选择党委关注的重要问题、“一府两院”工作的薄弱环节、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实施监督。一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与依法履职有机结合。要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合心合拍,尽力尽智,确保党委意图的实现。二是要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要从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出发,立足本地实际,围绕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既不越权也不失职。三是要坚持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要注重坚持群众路线,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使人大监督活动以及相关决议、决定建立在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的基础之上。四是要坚持依法履职与创新工作有机结合。在不违背监督法的基础上,以提高监督水平和监督实效为出发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廖志基(龙门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开展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我们通过深入学习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紧紧围绕龙门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总体战略、定位、目标和民生问题,加强、改进和规范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做到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我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首先要开展跟踪监督,对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要加强跟踪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意见和建议所涉及的单位,要在1个月内制订整改方案,报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3个月内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结果。其次要对执法检查和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税收工作监督,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发挥信访监督作用;畅通人大代表与人大常委会联系和沟通的渠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经常性监督。
    本组文字 本报记者黄晓娜 董智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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