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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走文明路 共创文明城
 
发表时间:2008-02-25 10:08:00  来源: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到关键性、决定性的倒计时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人民万众一心,正朝着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冲击。
    但是,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车辆停靠安全规范”、“交通畅通,无严重阻塞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交通秩序管理良好”等被列入文明城市市民文明交通行为的重要考评内容,我们仍可以看到,在市区大街小巷,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人不遵循“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随意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机动车辆不按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冲红灯,公交车、出租车不按照站点上落客,车辆互不礼让抢道先行造成交通拥堵和混乱等不文明现象仍很严重,令我们的城市交通失去了应有的秩序和文明,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96%,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2辆/5公里”的测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为此,倡导守序礼让风尚、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已成为我市能否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环节。
    作为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我们将进一步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深化勤务管理制度、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等手段来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做到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通过人性化、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使道路交通违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和市民交通文明程度明显好转,以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指标。从即日起,我们将联合新闻单位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活动,在媒体开辟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专栏,对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向社会曝光,警示后进,弘扬文明,引导和教育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活动,理解和支持交警部门为创建文明城市所开展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构建有序交通的主体是个人,每个市民既是力行者、参与者,更是受益者。我们深切希望全体市民履行公民义务,人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己任,从倡导文明交通入手,从我做起,从每一步做起,事事讲规则,时时讲秩序,处处讲文明,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付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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