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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日惠州市律师协会四届5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和谐惠州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我们郑重承诺: 一、坚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反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 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对盲目崇拜资本主义法治模式。 三、坚持维护社会和谐,反对挑词架讼。 四、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反对虚假承诺、敷衍塞责。 五、坚持职业操守、严谨自律,反对言行失范。 六、坚持尊重互助、行业和谐,反对贬低诋毁。 七、坚持热心公益,反对忽视弱势群体。 八、坚持勤奋好学、精通法律,反对学无所长、术无专攻。 九、坚持开拓创新、勇于探索,反对墨守成规、不思进取。
惠州市全体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