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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派出3个督查组开展全面排查
本报讯 (记者吕 明 通讯员蓝林勋 周红燕 黄彬兵)从11月8日开始,市农业局派出3个督查组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行动中查处了博罗县长宁镇一兽药店违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行为,扣押了该店货值1万多元的违法经营产品。 截至昨日,督查组共抽查了惠城区汝湖镇、惠东县梁化镇等地的6个蔬菜生产基地,抽取蔬菜样本200多个,检查了13个兽药店和农资门市。检查结果表明,蔬菜样本合格率达97%,畜禽样本合格率达100%,没有发现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久效磷和磷胺等高毒农药,也没有发现“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 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龙门县、博罗县的部分农资门市存在台账不清楚、销售的种子外包装不符合标准、个别兽药店超范围经营人用药品和违禁药物等问题。对此,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强对重点问题的整治、监管,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督查组在博罗县长宁镇的“喜牧兽药店”发现,该门市无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却违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执法人员向店主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并扣押了该门市货值1万多元的所有违法经营产品。
市经贸局:督促屠宰企业整改周边环境
本报讯 (记者魏怡兰 通讯员黄俞亚 欧洪浪)11月10日和11日,市经贸局组织猪肉产品质量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督查组深入博罗县和惠城区进行督查。 督查组对多家屠宰企业、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督导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经营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少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产品出厂登记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等制度不健全,督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业对屠宰车间卫生及屠宰企业周边环境进一步整改,并于11月14日前完成。
陈江工商所:查处5家不建进货台账食杂店
本报讯 (记者余雪棠 特约通讯员刘 宣 通讯员杜海珊)日前,市工商局仲恺分局陈江工商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查处了5家不依法建立商品进货台账的食杂店。 日前,陈江工商所根据上级部署,向辖区市场和街道、社区的食杂店逐户发放了《商品进货台账》,并广泛宣传《特别规定》,提醒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位于陈江街道办事处金茂市场附近的“鸿兴烟茶店”店主一再以生意忙、没有时间等理由推搪,拒不建立进货台账。11月11日,根据《特别规定》的有关条款,该所对“鸿兴烟茶店”等5家拒不建立进货台账的食杂店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经营者依法改正。
市工商局仲恺分局:三千多商户建立购销台账制度
本报讯 (记者余雪棠 特约通讯员刘 宣 通讯员李纯华)在近期开展的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工商局仲恺分局取得明显成效。到目前为止,该局辖区县城以上城市26个食品市场、20个超市落实了索票索证制度,市场内1313户食品经营户落实了索票索证制度;乡镇、街道、社区2362户食杂店已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市场内食品经营户建立索票索证制度与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户数总计3675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3675份。 日前,市工商局仲恺分局河南岸工商所会同市农检中心,对辖区内各超市销售的蔬果进行抽检。根据市农检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市区某大型超市抽检的蔬菜、水果各16个品种中,有300多公斤的11种蔬菜和13种水果农药残留不合格。执法人员责令该超市现场下架并销毁农药残留不合格的蔬果,并依法对该超市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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