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尧)在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某电子有限公司打工的陕西三原县陵前镇大寨村的外来工赵建安,休息时间逛街购物遭遇劫案不幸死亡。在市法律援助处的帮助下,日前其家人终于获得了用人厂家一次性补助近两万元。
12月15日,记者从市法律援助处了解到,近年来,发生在我市的案例惟有这一宗。
丈 夫
逛街购物不幸遭劫身亡
今年2月5日,来自陕西三原县陵前镇大寨村33岁的赵建安,被招到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某电子公司工作,从事注塑工作,月工资约820元。赵建安进入工厂工作后一直在厂外租房住。谁也没想到,赵建安进入该公司工作才8个月,不幸却发生在他的身上。
10月17日晚是赵建安休息时间,他到附近商店购物时,在大街上突然遭遇劫匪打劫,为了保护自己的财物,赵与歹徒搏斗过程中被歹徒使用单刃锐器刺中左大腿,左股动、静脉破裂大失血,不治身亡。
当晚案发后,惠城区公安分局小金口派出所介入调查。
妻 子
忍痛递交法律援助申请书
在陕西赵建安还有年过六旬的父母,在惠州有妻子和一个刚满10岁的男孩。妻子李某叶一听到丈夫遭遇不幸哭得死去活来,几次晕倒。
赵建安不仅是赵家的经济支柱,更是赵家的精神支柱,他的突然离去,使赵家遭遇灭顶之灾。丈夫年迈的父母今后怎么办?自己和小孩今后怎么办?丈夫死亡,他所在的公司是否应该给予一些补助?妻子李某叶忍着失去爱人的痛苦走进了市法律援助处。
经过咨询,李某叶向市法律援助处递交了法律援助申请书。
市法律援助处
多次与用人厂家协商处理
市法律援助处经过认真审核后认为,李某叶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申请援助内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10月底,市法律援助处正式代理了赵建安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
市法律援助处代理此案后,多次找到用人单位某电子公司处理此事,小金口街道办事处劳动部门也积极介入此事。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11月17日,用人厂家与赵建安的亲属签订了“关于赵建安非因工死亡补助协议书”。
用人厂家
给予亲属一次性补助近2万元
记者在协议书上看到,“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第十条规定,企业同意按非因工死亡类别执行补助,按社会月平均工资1321.00元一次性补助15个月工资(1321×15)计算(包括:丧葬补助费3个月,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6个月,一次性抚恤金6个月),合计金额人民币19815元。”
市法律援助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企业同意按照非因工死亡类别进行补助的事件还没有先例,赵建安的案例在惠州也是首例。
相关链接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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