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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嫌疑人游街是用野蛮羞辱法治
 
发表时间:2008-12-03 16:12:00  来源:惠州日报
 
    最近,陕西府谷“5·29”特大持枪杀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张宏怀、彭德华、赵国强被押解回府谷县,当地为破案民警组织了盛大的欢迎仪式,还让嫌疑人当街“亮相”为破案民警庆功。这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意味,也有向民众表功的意思。

    然而犯罪嫌疑人游街是违法行为。法律从来没有赋予任何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罪犯进行“展示”的权力。即使是死刑犯,刑事诉讼法也明文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嫌疑人游街示众,还违背“无罪推定”的司法理念。依据刑事诉讼法,一个人是否被认定有罪,最终裁判权属于法院。所有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判决之前,不该以“罪人”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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