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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腐败的“社会认同”更为可怕
 
发表时间:2004-11-02 15:50:44  来源:SRC-19
 
  不少腐败大案之所以社会影响恶劣,除了涉案金额巨大、危害巨大之外,还有一个特点:腐败行为居然得到了较高的“社会认同”。

  据《北京晨报》10月31日报道,从10月26日开始,吉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队长赵恩才及原交警支队车务处处长古占欣等涉嫌行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系列案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各地人民法院陆续开庭。在这些人的参与和“管理”下,数万个未经考试的驾驶证非法发放到社会,严重损害了国家声誉,造成恶劣影响。据了解,这起惊动中央领导的大案是中央某媒体的三位记者利用三年时间明察暗访,在获得有力证据后以内参的形式上报中央有关部门,从而使这些腐败分子浮出水面。

  不妨剖析一下此案中的对腐败行为的“社会认同”。首先是“受益者”对腐败行为的认同。交通安全,人命关天,但数万人没有经过学习,却很顺利地通过非法渠道得到了驾驶证。他们并不认为这样做是违法的,指不定还窃喜自己有多大的本事,为有这样的哥儿们“相助”而自豪。这些“受益者”并不把公共安全放在心上,这样的心态,值得我们深思。

  其次是更广泛的人群对腐败行为的“社会认同”。未经考试的驾驶证达数万个之多,那么,围绕这些人的家庭成员、社会成员的总和是多少?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竟然不如三名记者的警惕性之高,没有人揭露幕后的腐败,这又让我们看到什么?难道这仅仅就是几个管理者的问题?

  再有,不可小视的行业内部对腐败行为的认同。找点私人关系,送上千把块钱,就这么简单地从私人手中得到了驾驶证。这种做法在当地似乎已不是什么秘密,说“人人皆知”也不算过头。人们对腐败者视而不见,任凭公共安全的“地雷”一个个埋下去,又能让人作何种感想?

  除掉几个害群之马,固然是当务之急,但是,病态的对腐败行为的“社会认同”如果不除,危害更甚。正是在这些不同层面上对腐败行为的“社会认同”,我们可以发现腐败行为某种潜在的社会动因。

  想起当初某省交通厅腐败案中,连续三任“一把手”相继倒台,难道就只是这三个人的问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已关己,还要挂起。

  我们说“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但有的时候,一些人麻木的社会神经、默认腐败存在的心态,其危害也是无穷的。要让腐败现象达到“人人喊打”的地步,要让腐败行为大幅度地减少,要取得反腐败的彻底胜利,还需要我们长期的艰苦的努力,其中即包括要强化来自广大公众的社会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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