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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环境税早日出台
 
发表时间:2008-09-19 10:46:00  来源:惠州日报
 

孙瑞灼

 

  “绿色奥运”理念已经深入人心,那么,在后奥运时代,这种理念能否延续下去?中国今后的环境保护何去何从?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对此给出了说法。他表示,为了尽快遏制和扭转污染恶化的局面,目前正在建立一个综合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的高效环境管理制度。此外,最为敏感但也是最有实效的环境税征收方案也正在制定当中。

    开征环境税,这首先源于我国目前日益严峻的环境治理的现状。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根据《中国环境经济核算报告(2005年)》核算结果,2005年根据污染损失法核算的环境退化成本5787.9亿元,占GDP的20.93%,比上年增加669.6亿元,增长13.1%。这些都说明,我国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较为艰巨。在这种情况下,开征环境税,通过税收手段来解决我国环境保护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是改善环境治理的迫切需要。

    其次,开征环境税是解决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问题的需要。我国目前现行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没有将环境资源等外部成本内在化,不能真实反映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生态环境恶化。就国内而言,当前一些地方和企业仍存在以破坏环境、污染自然、掠夺资源作为经济发展代价的现象,一些恶性的环保违法事件不时发生。就国外而言,一些生产污染性产品的国际资本,纷纷流入我国,既逃避本国税负,又转移污染,给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危险,为可持续发展战略埋下隐患。而环境税能通过税收的手段,解决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成本问题。与此同时,环境税能为国家公共财政筹集环保资金。政府可以用征来的税收进行被污染环境的治理或对环保企业进行贴补,让企业产生重视环保的压力和动力。

    与此同时,就我国环保经济政策而言,目前主要是以各项收费为主,征税为辅。这些少量的税收措施零散地存在于排污费、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有关规定中。这种以费代税的办法,不仅造成各种税费的不统一,而且不利于征缴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随着我国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实行以税代费,建立统一的环境税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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