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尧 何震淮)好心人捡到一个失落的车牌后,登报寻找失主。可是,当失主高高兴兴地找到好心人欲取回车牌时,好心人却开口向失主索要200元,最终双方不欢而散。这是6月26日晚发生在市区下角的事。
在本报记者牵线下,当晚8时许,丁先生在市区下角找到了肖先生。丁先生说,他高兴地向肖先生出示了车牌等相关证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后,一边感谢肖先生拾物不昧的精神,一边要领回车牌,可肖先生却丢出一句:“你打算怎么处理呢?”
丁先生说补一个车牌100元,可肖先生紧接着说至少要给他200元才能领回车牌。丁先生当即向公司领导汇报这一情况,随后拒绝了肖先生的要求,双方不欢而散。
“世上哪有这种好人?拾物不昧者居然开口索要钱财才归还失物。”丁先生说,他前来认领车牌时已有打算,买两包香烟或者其他物品以表谢意,可肖先生开口索要钱财的做法令人难以接受。“既然已经登报寻找失主希望认领失物,那是拾金不昧的好事,凭什么向我索要200元呢?”
■拾物者
索要200元报酬并不过分 丁先生向记者诉说认领车牌的遭遇后,记者与肖先生取得联系。
肖先生向记者证实,当晚丁先生前来认领车牌时,他确实开口向丁先生要钱,可以说是当作补偿自己的电话费,但遭到丁先生的拒绝。肖先生还说,补一个车牌100元,他索要200元并不过分。记者几次询问肖先生以什么名目向丁先生索要200元时,肖先生的回答是:没有什么名目。
肖先生还说,没有归还车牌主要是因为丁先生认领车牌时语气让他听了觉得逆耳,难以接受。对此,丁先生给予否认,说当时说话的口吻语气是很正常的,没有什么问题。丁先生还说,明摆着肖先生是要钱。
■困 局
谁来化解他俩的矛盾? 200元的报酬,致使肖先生与丁先生不欢而散,丁先生至今没有取回车牌。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那么,拾物不昧者肖先生该不该向失主丁先生索要报酬、索要报酬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肖先生索要200元的报酬是否合理、如何对认领失物时的报酬进行评估、失主应该如何答谢拾主……无论您是普通市民,机关干部,还是司法工作者,欢迎您拨打本报热线2859285、13437723456,或者登陆今日惠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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