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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瓶装燃气销售站被查处
 
发表时间:2008-06-05 10:53:00  来源:
 

    昨日上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邱剑光做客惠州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就产品与食品质量安全、计量检测、特种设备监管等重要的民生话题与市民交流。

 

    瓶装燃气站短斤缺两被罚3000元


    5月28日《行风热线》节目中,市民陈先生投诉市区大湖溪一家瓶装液化气销售站有短斤缺两嫌疑。后经过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销售点的25瓶燃气平均净含量每瓶短缺达2.7公斤,其中最多的一瓶竟短缺近4公斤。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店主停止销售这些重量不合格的瓶装燃气,并给予3000元处罚。据介绍,目前该店主已经承认错误,接受了处罚。


    随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展开全市瓶装燃气销售专项检查。“至目前为止,我们共出动135人次,车辆48辆次,检查95个瓶装燃气销售站,发现19家气站存在问题,净含量15公斤的气罐平均短缺1.1公斤,其中有3瓶短缺达3公斤。目前我们已经对这些气站立案查处,接下来将重点加强对瓶装燃气充气站的监管。”邱剑光表示。


    交易用计量器须经质检部门检验


    李先生是在市场开档口的,他说自己从商场买回一台电子秤,用来称东西,这台秤有出厂合格证等正规的单据,但是质监人员还说要拿去检验,他怀疑这样的要求合不合法?


    邱剑光解释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9条规定:贸易结算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过专业的计量核定机构进行核定,出具合格证书,方能进行使用,厂家本身的产品合格证不能代替。此外,出厂的产品都是批次抽检的,很难保证没有误差,所以必须由专业的机构再次核定。


    出租车计价器没有限定购买点


    朱先生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他反映说出租车上用来打发票的计价器市面上只卖100多元,而从质检部门买要贵很多,但又必须从那里买,他们觉得很不合理。


    邱剑光表示,关于价格差异是否合理,要根据具体的产品看,比如不同型号、不同质量、不同品牌的产品,价格肯定就会不一样。他申明说,国家法规没有规定计价器必须从质检指定的场所买,我市质检部门也没有限定计价器的购买场所,所以出租车司机完全可以自由选择。但根据计量法规定,计价器属于强制检验产品,必须经过质检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核定,合格了才能安装使用。


    锅炉未安检受罚,工厂主求情


    一工厂厂主打进电话,说前段时间有质监人员到厂里检查,发现他厂里的锅炉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于是当场下通知要求限期整改。但那段时间工厂赶货就拖延了,一直没有去检验。后来质监执法人员再次来检查,说要罚款1万元。节目中,该厂主直接求情,说自己现在已经整改好了,能不能免了罚款。


    邱剑光答复说,按照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法规,工厂锅炉是重点监控的对象。违规没有及时进行检测,发现了会给一个整改期限,逾期没有执行的,就要接受处罚,所以上述情况依法不能免予处罚。他同时劝诫工厂主:“一定要重视生产安全,一旦出了事故,就不是交罚款那么简单了。”


    暂未发现问题粽子


    端午节快到了,各种各样的粽子开始上市。有些市民担心粽子的质量问题,不知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检测。


    邱剑光介绍说,我市目前没有专门的粽子生产厂家,但从日前接受委托检验的两个批次粽子看,还没有发现质量问题。此前质监部门还检验了咸蛋8个批次,也没有发现异常情况。至于本地的一些腊肉腊肠等生产厂家,他介绍说,质监人员一般每隔10天就会抽检一次,密切监控。


    开塑料制品厂要留意限塑新规


    有市民打电话问想开个做塑料袋的厂,不知道要注意些什么?


    据悉,为了增强环保,国务院在去年底就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今年6月1日起,各商场、超市等都不能无偿提供塑料袋,鼓励民众使用环保购物袋。随后国家还制订了塑料袋的标准,比如厚度不能少于0.0025毫米,此外在塑料袋的强度、以及袋表的标识等方面都做了限定。所以,开厂除了考虑市场情况,还要特别留意上述新规定。


    食品添加剂不能过量和超范围使用


    还有市民致电称:现在很多食品都使用食品添加剂,特别是经常吃的糕点、米粉等等,这样会不会对人体有害呢?


    据介绍,经过科学研究,食品添加剂是可以使用在食品中的,有些食品加了添加剂会使得口味变得更好,有些添加剂如木糖醇等还有抗病功能,所以人们不用过于担心。但是国家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有严格规定,哪种食品可以用什么添加剂,用多少,都有要求,不能过量和超范围使用。


    本报记者罗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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